1 總 則 1.0.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定本規范。 1.0.2 本規范適用于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 1.0.3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術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對施工質量驗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規范的規定。 1.0.4 本規范應與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淮》GB 50300配套使用。 1.0.5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2 術 語 2.0.1 給水系統 water supply system 通過管道及輔助設備,按照建筑物和用戶的生產、生活和消防的需要,有組織的輸送到用水地點的網絡。 2.0.2 排水系統 drainage system 通過管道及輔助設備,把屋面雨水及生活和生產過程所產生的污水、廢水及時排放出去的網絡。 2.0.3 熱水供應系統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為滿足人們在生活和生產過程中對水溫的某些特定要求而由管道及輔助設備組成的輸送熱水的網絡。 2.0.4 衛生器具 sanitary fixture 用來滿足人們日常生活中各種衛生要求,收集和排放生活及生產中的污水、廢水的設備。 2.0.5 給水配件 water supply fittings 在給水和熱水供應系統中,用以調節、分配水量和水壓,關斷和改變水流方向的各種管件、閥門和水嘴的統稱。 2.0.6 建筑中水系統 intermediate water system building 以建筑物的冷卻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為水源,經過物理、化學方法的工藝處理,用于廁所沖洗便器、綠化、洗車、道路澆灑、空調冷卻及水景等的供水系統為建筑中水系統。 2.0.7 輔助設備 auxiliaries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系統中,為滿足用戶的各種使用功能和提高運行質量而設置的各種設備。 2.0.8 試驗壓力test pressure 管道、容器或設備進行耐壓強度和氣密性試驗規定所要達到的壓力。 2.0.9 額定工作壓力 rated working Pressure 指鍋爐及壓力容器出廠時所標定的最高允許工作壓力。 2.0.10 管道配件pipe fittings 管道與管道或管道與設備連接用的各種零、配件的統稱。 2.0.11 固定支架fixed trestle 限制管道在文撐點處發生徑向和軸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2 活動支架movable trestle 允許管道在支撐點處發生軸向位移的管道支架。 2.0.13 整裝鍋爐 integrative boiler 按照運輸條件所允許的范圍,在制造廠內完成總裝整臺發運的鍋爐,也稱快裝鍋爐。 2.0.14 非承壓鍋爐boiler without bearing 以水為介質,鍋爐本體有規定水位且運行中直接與大氣相通,使用中始終與大氣壓強相等的固定式鍋爐。 2.0.15 安全附件 safety accessory 為保證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運行而必須設置的附屬儀表、閥門及控制裝置。 2.0.16 靜置設備 still equipment 在系統運行時,自身不做任何運動的設備,如水箱及各種罐類。 2.0.17 分戶熱計量 household-based heat meeting 以住宅的戶(套)為單位,分別計量向戶內供給的熱量的計量方式。 2.0.18 熱計量裝置 heat metering device 用以測量熱媒的供熱量的成套儀表及構件。 2.0.19 卡套式連接 compression joint 由帶鎖緊螺帽和絲扣管件組成的專用接頭而進行管道連接的一種連接形式。 2.0.20 防火套管 fire-resisting sleeves 由耐火材料和阻燃劑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阻止火勢沿管道貫穿部位蔓延的短管。 2.0.21 阻火圈 firestops collar 由阻燃膨脹劑制成的,套在硬塑料排水管外壁可在發生火災時將管道封堵,防止火勢蔓延的套圈。 3 基本規定 3.1 質量管理 3.1.1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現場應具有必要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工程質量檢測制度,實現施工全過程質量控制。 3.1.2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應按照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修改設計應有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通知單。 3.1.3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3.1.4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劃分見附錄A. 3.1.5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項工程,應按系統、區域、施工段或樓層等劃分。分項工程應劃分成若干個檢驗批進行驗收。 3.1.6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施工單位應當具有相應的資質。工程質量驗收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 3.2材料設備管理 3.2.1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設備必須具有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格、型號及性能檢測報告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或設計要求。進場時應做檢查驗收,并經監理工程師核查確認。 3.2.2 所有材料進場時應對品種、規格、外觀等進行驗收。包裝應完好,表面無劃痕及外力沖擊破損。 3.2.3 主要器具和設備必須有完整的安裝使用說明書。在運輸、保管和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壞或腐蝕。 3.2.4 閥門安裝前,應作強度和嚴密性試驗。試驗應在每批(同牌號、同型號、同規格)數量中抽查l0%。且不少于一個。對于安裝在主干管上起切斷作用的閉路閥門,應逐個作強度和嚴密性試驗。 3.2.5 閥門的強度和嚴密性試驗,應符合以下規定:閥門的強度試驗壓力為公稱(???)壓力的1.5倍;嚴密性試驗壓力為公稱壓力的1.1倍;試驗壓力在試驗持續時間內應保持不變,且殼體填料及閥瓣密封面無滲漏。閥門試壓的試驗持續時間應不少于表3.2.5的規定。 表3.2.5 閥門試驗持續時間 公稱直徑DN (mrn) 最短試驗持續時間 (s) 嚴密性試驗 強度試驗 金屑密封 非金屑密封 ≤50 15 15 15 65~200 30 15 60 250~450 60 30 180 3.2.6 管道上使用沖壓彎頭時,所使用的沖壓彎頭外徑應與管道外徑相同。 3.3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3.3.1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與相關各專業之間,應進行交接質量檢驗,并形成記錄。 3.3.2 隱蔽工程應在隱蔽前經驗收各方檢驗合格后,才能隱蔽,并形成記錄。 3.3.3 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有管道穿過的,應采取防水措施。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須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4 管道穿過結構伸縮縫、抗震縫及沉降縫敷設時,應根據情況采取下列保護措施: 1 在墻體兩側采取柔性連接。 2 在管道或保溫層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凈空。 3 在穿墻處做成方形補償器,水平安裝。 3.3.5 在同一房間內,同類型的采暖設備、衛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3.3.6 明裝管道成排安裝時,直線部分應互相平行。曲線部分:當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時,應與直線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時,彎管部分的曲率半徑應一致。 3.3.7 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位置正確,埋設應平整牢固。 2 固定支架與管道接觸應緊密,固定應牢靠。 3 滑動支架應靈活,滑托與滑槽兩側間應留有3-5mm的間隙,縱向移動量應符合設計要求。 4 無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垂直安裝。 5 有熱伸長管道的吊架、吊桿應向熱膨脹的反方向偏移。 6 固定在建筑結構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響結構的安全。 3.3.8 鋼管水平安裝的支、吊架間距不應大于表3.3.8的規定。 表3.3.8 鋼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間距 公稱直徑(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支架的最大間距(m) 保溫管 2 2.5 2.5 2.5 3 3 4 4 4.5 6 7 7 8 8.5 不保溫管 2.5 3 3.5 4 3.5 5 6 6 6.5 7 8 9.5 11 12 3.3.9 采暖、給水及熱水供應系統的塑料管及復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裝的支架間距應符合表3.3.9的規定。采用金屬制作的管道支架,應在管道與支架間加襯非金屬墊或套管。 表3.3.9 塑料管及復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間距 管徑(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 最大間距(m) 立 管 0.5 0.6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 水平管 冷水管 0.4 0.4 0.5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 熱水管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3.3.10 銅管垂直或水平安裝的支架間距應符合表3.3.10的規定。 表3.3.10 銅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間距 公稱直徑(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50 200 支架的最大間距 (m) 垂直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3.5 3.5 4.0 4.0 水平管 1.2 1.8 1.8 2.4 2.4 2.4 3.3 3.0 3.0 3.5 3.5 3.3.11 采暖、給水及熱水供應系統的金屬管道立管管卡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樓層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層必須安裝1個。 2 樓層高度大于5m,每層不得少于2個。 3 管卡安裝高度,距地面應為1.5~1.8m,2個以上管卡應勻稱安裝,同一房間管卡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嚴禁鋪設在凍土和未經處理的松土上。 3.3.13 管道穿過墻壁和樓板,應設置金屬或塑料套管。安裝在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20mm;安裝在衛生間及廚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50mm,底部應與樓板底面相平;安裝在墻壁內的套管其兩端與飾面相平。穿過樓板的 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應用阻燃密實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實,端面光滑。穿墻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宜用阻燃密實材料填實,且端面應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設在套管內。 3.3.14 彎制鋼管,彎曲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熱彎:應不小于管道外徑的3.5倍。 2 冷彎:應不小于管道外經的1.5倍。 3 焊接彎頭:應不小于管道外經的1.5倍。 4 沖壓彎頭:應不小于管道外經。 3.3.15 管道接口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3.3.15的規定。 表3.3.15 管端插入承口深度 公稱直徑(mm) 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 插入深度(mm) 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 2 熔接連接管道的結合面應有一均勻的熔接圈,不得出現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勻現象。 3 采用橡膠圈接口的管道,允許沿曲線敷設,每個接口的最大偏轉角不得超過2。。 4 法蘭連接時襯墊不得凸入管內,其外邊緣接近螺栓孔為宜。不得安放雙墊或偏墊。 5 連接法蘭的螺栓,直徑和長度應符合標準,擰緊后,突出螺母的長度不應大于螺桿直徑的1/2。 6 螺紋連接管道安裝后的管螺紋根部應有2~3扣的外露螺紋,多余的麻絲應清理干凈并做防腐處理。 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時,油麻必須清潔、填塞密實,水泥應捻人并密實飽滿,其接口面凹人承口邊緣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 卡箍(套)式連接兩管口端應平整、無縫隙,溝槽應均勻,卡緊螺栓后管道應平直,卡箍(套)安裝方向應一致。 3.3.16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罐水試驗。 4 室內給水系統安裝 4.1 一般規定 4.1.1 本章適用于工作壓力不大于1.0MPa的室內給水和消火栓系統管道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4.1.2 給水管道必須采用與管材相適應的管件。生活給水系統所涉及的材料必須達到飲用水衛生標準。 4.1.3 管徑小于或等于100mm的鍍鋅鋼管應采用螺紋連接,套絲扣時破壞的鍍鋅層表面及外露螺紋部分應做防腐處理;管徑大于100nm的鍍鋅鋼管應采用法蘭或卡套式專用管件連接,鍍鋅鋼管與法蘭的焊接處應二次鍍鋅。 4.1.4 給水塑料管和復合管可以采用橡膠圈接口、粘接接口、熱熔連接、專用管件連接及法蘭連接等形式。塑料管和復合管與金屬管件、閥門等的連接應使用專用管件連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絲。 4.1.5 給水鑄鐵管管道應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膠圈接口方式進行連接。 4.1.6 銅管連接可采用專用接頭或焊接,當管徑小于22mm時宜采用承插或套管焊接,承口應迎介質流向安裝;當管徑大于或等于22mm時宜采用對口焊接。 4.1.7 給水立管和裝有3個或3個以上配水點的支管始端,均應安裝可折卸的連接件。 4.1.8 冷、熱水管道同時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上、下平行安裝時熱水管應在冷水管上方。 2 垂直平行安裝時熱水管應在冷水管左側。 4.2 給水管道及配件安裝 主控項目 4.2.1 室內給水管道的水壓試驗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未注明時,各種材質的給水管道系統試驗壓力均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檢驗方法:金屬及復合管給水管道系統在試驗壓力下觀測10min,壓力降不應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壓力進行檢查,應不滲不漏;塑料管給水系統應在試驗壓力下穩壓1h,壓力降不得超過0.05MPa,然后在工作壓力的1.15倍狀態下穩壓2h,壓力降不得超過0.03MPa,同時檢查各連接處不得滲漏。 4.2.2 給水系統交付使用前必須進行通水試驗并做好記錄。 檢驗方法:觀察和開啟閥門、水嘴等放水。 4.2.3 生產給水系統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須沖洗和消毒,并經有關部門取樣檢驗,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標準》方可使用。 檢驗方法:檢查有關部門提供的檢測報告。 4.2.4 室內直埋給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復合管道除外)應做防腐處理。埋地管道防腐層材質和結構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或局部解剖檢查。 一般項目 4.2.5 給水引入管與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凈距不得小于1m。室內給水與排水管道平行敷設時,兩管間的最小水平凈距不得小于0.5mm;交叉鋪設時,垂直凈距不得小于0.15m。給水管應鋪在排水管上面,若給水管必須鋪在排水管的下面時,給水管應加套管,其長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徑的3倍。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縫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焊縫外形尺寸應符合圖紙和工藝文件的規定,焊縫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縫與母材應圓滑過渡。 2 焊縫及熱影響區表面應無裂紋、未熔合、未焊透、夾渣、 弧坑和氣孔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2.7 給水水平管道應有2‰一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 檢驗方法:水平尺和尺量檢查。 4.2.8 給水管道和閥門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2.8的規定。 表4.2.8 管道和閥門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 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1 水平管道縱橫方向 彎曲 鋼 管 每米全長25m以上 1 ≯25 塑料管 、復合管 每米全長25m以上 1.5 ≯25 用水平尺、直尺、拉線和尺量檢查 鑄鐵管 每米全長25m以上 2 ≯25 2 立管垂直度 鋼 管 每米 5m以上 3 ≯8 塑料管、 復合管 每米 5m以上 2 ≯8 吊線和尺量檢查 鑄鐵管 每米 5m以上 3 ≯ 10 3 成排管段和成排閥門 在同一平面上間距 3 尺量檢查 4.2.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裝應平整牢固,其間距應符合本規范第3.3.8條、第3.3.9條或第3.3.10條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及手扳檢查。 4.2.10 水表應安裝在便于檢修、不受曝曬、污染和凍結的地方。安裝螺翼式水表,表前與閥門應有不小于8倍水表接口直徑的直線管段。表外殼距墻表面凈距為10~30mm;水表進水口中心標高按設計要求,允許偏差為±10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4.3 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 主控項目 4.3.1 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完成后應取屋頂層(或水箱間內)試驗消火栓和首層取二處消火栓做試射試驗,達到設計要求為合格。 檢驗方法:實地試射檢查。 一般項目 4.3.2 安裝消火栓水龍帶,水龍帶與水槍和快速接頭綁扎好后,應根據箱內構造將水龍帶掛放在箱內的掛釘、托盤或支架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栓口應朝外,并不應安裝在門軸側。 2 栓口中心距地面為1.1m,允許偏差±20mm 3 閥門中心距箱側面為140mm,距箱后內表面為l00mm,允許偏差±5mm。 4 消火栓箱體安裝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3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4.4給水設備安裝 主控項目 4.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礎混凝土強度、坐標、標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須符合設計規定。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用儀器和尺量檢查。 4.4.2 水泵試運轉的軸承溫升必須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規定。 檢驗方法:溫度計實測檢查。 4.4.3 敞口水箱的滿水試驗和密閉水箱(罐)的水壓試驗必須符合設計與本規范的規定。 檢驗方法:滿水試驗靜置24h觀察,不滲不漏;水壓試驗在試驗壓力下10min壓力不降,不滲不漏。 一般項目 4.4.4 水箱支架或底座安裝,其尺寸及位置應符合設計規定,埋設平整牢固。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尺量檢查。 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管應設置在排水地點附近但不得與排水管直接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4.6 立式水泵的減振裝置不應采用彈簧減振器。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4.7 室內給水設備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4.7的規定。 表4.4.7 室內給水設備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靜置設備 坐 標 15 經緯儀或拉線、尺量 標 高 ±5 用水準儀、拉線和尺量檢查 垂直度(每米) 5 吊線和尺量檢查 立式泵體垂直度(每米) 0.1 水平和塞尺檢查 2 離心式水 泵 臥式泵體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聯軸器 同心度 軸向傾斜(每米) 0.8 在聯鈾器互相垂直的四個位置上用水準儀、百分表或測微螺釘和塞尺檢查 徑向位移 0.1 4.4.8 管道及設備保溫層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4.4.8的規定。 表4.4.8 管道及設備保溫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1 厚 度 十0.1δ 一0.05δ 用鋼針刺人 2 表 面 卷 材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平整度 涂 抹 10 注:δ為保溫層厚度。 5 室內排水系統安裝 5.1 一般規定 5.1.1 本章適用于室內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5.1.2 生活污水管道應使用塑料管、鑄鐵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組洗臉盆或飲用噴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間的排水管和連接衛生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鋼管)。 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鑄鐵管、鍍鋅和非鍍鋅鋼管或混凝土管等。 懸吊式雨水管道應選用鋼管、鑄鐵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動的雨水管道(如鍛造車間等)應使用鋼管。 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裝 主控項目 5.2.1 隱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隱蔽前必須做灌水試驗,其灌水高度應不低于底層衛生器具的上邊緣或底層地面高度。 檢驗方法:滿水15min水面下降后,再灌滿觀察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無滲漏為合格。 5.2.2 生活污水鑄鐵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或本規范表5.2.2的規定。 表5.2.2 生活污水鑄鐵管道的坡度 項 次 管 徑(mm) 標準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35 25 2 75 25 15 3 100 20 12 4 125 15 10 5 150 10 7 6 200 8 5 檢驗方法: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5.21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或本規范表5.2.3的規定。 表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項次 管 徑(nvn) 標準坡度(‰) 最小坡度(‰) 1 50 25 12 2 75 15 8 3 110 12 6 4 125 10 5 5 160 7 4 檢驗方法: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5.2.4 排水塑料管必須按設計要求及位置裝設伸縮節。如設計無要求時,伸縮節間距不得大于4m。 高層建筑中明設排水塑料管道應按設計要求設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應做通球試驗,通球球徑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徑的2/3,通球率必須達到100%。 檢查方法:通球檢查。 一般項目 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設置的檢查口或清掃口,當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立管上應每隔一層設置一個檢查口,但在最底層和有衛生器具的最高層必須設置。如為兩層建筑時,可僅在底層設置立管檢查口;如有乙字彎管時,則在該層乙字 彎管的上部設置檢查口。檢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為1m,允許偏差±20mm;檢查口的朝向應便于檢修。 暗裝立管,在檢查口處應安裝檢修門。 2 在連接2個及2個以上大便器或3個及3個以上衛生器具的污水橫管上應設置清掃口。當污水管在樓板下懸吊敷設時,可將清掃口設在上一層樓地面上,污水管起點 的清掃口與管道相垂直的墻面距離不得小于200nm;若污水管起點設置堵頭代替清掃口時,與墻面距離不得小于400mm。 3 在轉角小于135。的污水橫管上,應設置檢查口或清掃口。 4 污水橫管的直線管段,應按設計要求的距離設置檢查口或清掃口。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檢查口,應設在檢查井內。井底表面標高與檢查口的法蘭相平,井底表面應有5%坡度,坡向檢查口。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5.2.8 金屬排水管道上的吊鉤或卡箍應固定在承重結構上。固定件間距:橫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3m。樓層高度小于或等于4m,立管可安裝1個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彎管處應設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間距應符合表5.2.9的規定。 表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間距(單位:m) 管徑(mm) 50 75 110 125 160 立 管 1.2 1.5 2.0 2.0 2.0 橫 管 0.5 0.75 1.10 1.30 1.6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5.2.10 排水通氣管不得與風道或煙道連接,且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氣管應高出屋面300mm,但必須大于最大積雪厚度。 2 在通氣管出口4m以內有門、窗時,通氣管應高出門、窗頂600mm或引向無門、窗一側。 3 在經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頂上,通氣管應高出屋面2m,并應根據防雷要求設置防雷裝置。 4 屋頂有隔熱層應從隔熱層板面算起。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2.11 安裝未經消毒處理的醫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與其他排水管道直接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2.12 飲食業工藝設備引出的排水管及飲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與污水管道直接連接,并應留出不小于100mm的隔斷空間。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2.13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過墻壁或基礎必須下返時,應采用45。三通和45。彎頭連接,并應在垂直管段頂部設置清掃口。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2.14 由室內通向室外排水檢查井的排水管,井內引入管應高于排出管或兩管頂相平,并有不小于90。的水流轉角,如跌落差大于300mm可不受角度限制。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2.15 用于室內排水的水平管道與水平管道、水平管道與立管的連接,應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與排出管端部的連接,應采用兩個45。彎頭或曲率半徑不小于4倍管徑的90。彎頭。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2.16 室內排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2.16的相關規定。 表5.2.16 室內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坐 標 15 2 標 高 ±15 3 橫管縱橫方向彎曲 鑄鐵管 每1m ≯1 全長(25m以上) ≯25 鋼 管 每lm 管徑小于或等于100mm 1 用水準儀 管徑大于100mm 1.5 水平尺、直尺、拉線和尺檢查 全長(25m以上) 管徑小于或等于100mm ≯25 管徑大于100mm ≯38 塑料管 每1m 1.5 全長(25m以上) ≯38 鋼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 每1m 3 全長(25m以上) ≯75 4 立 管 垂 直 度 鑄鐵管 每1m 3 全長(5m以上) ≯15 鋼 管 每1m 3 吊線和尺量檢查 全長(5m以上) ≯10 塑料管 每1m 3 全長(5m以上) ≯15 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裝 主控項目 5.3.1 安裝在室內的雨水管道安裝后應做灌水試驗,灌水高度必須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 檢驗方法:灌水試驗持續1h,不滲不漏。 5.3.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縮節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檢查。 5.3.3 懸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設坡度不得小于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應符合表5.3.3的規定。 表5.3.3 地下埋設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 項次 管 徑(mm) 最小坡度(‰) 1 50 20 2 75 15 3 100 8 4 125 6 5 150 5 6 200~400 4 檢驗方法: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5.3.4 雨水管道不得與生活污水管道相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5.3.5 雨水斗管的連接應固定在屋面承重結構上。雨水斗邊緣與屋面相連處應嚴密不漏。連接管管徑當設計無要求時,不得小于100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5.3.6 懸吊式雨水管道的檢查口或帶法蘭堵口的三通的間距不得大于表5.3.6的規定。 表5.3.6 懸吊管檢查口間距 項次 懸吊管直徑(mm) 檢查口間距 1 ≤150 ≯15 2 ≥200 ≯20 檢驗方法:拉線、尺量檢查。 5.3.7 雨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5.2.16的規定。 5.3.8 雨水鋼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許偏差應符合表5.3.8的規定。 表5.3.8 雨水鋼管管道焊接的焊口允許偏差 項 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10mm以內 管壁厚l/4 焊接檢驗尺和游標卡尺檢查 2 焊縫加強面 高 度、寬 度 +1mm 3 咬 邊 深 度 小于0.5mm 長度 連續長度 25mm 直尺檢查 總長度(兩側) 小于焊縫長度的10% 6 室內熱水供應系統安裝 6.1 一般規定 6.1.1 本章適用于工作壓力不大于1.0MPa,熱水溫度不超過75℃的室內熱水供應管道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6.1. 熱水供應系統的管道應采用塑料管、復合管、鍍鋅鋼管和銅管。 6.1.3 熱水供應系統管道及配件安裝應按本規范第4.2節的相關規定執行。 6.2管道及配件安裝 主控項目 6.2.1 熱水供應系統安裝完畢,管道保溫之前應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當設計未注明時,熱水供應系統水壓試驗壓力應為系統頂點的工作壓力加0.1MPa,同時在系統頂點的試驗壓力不小于0.3MPa。 檢驗方法:鋼管或復合管道系統試驗壓力下10 min內壓力降不大于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檢查,壓力應不降,且不滲不漏;塑料管道系統在試驗壓力下穩壓1h,壓力降不得超過0.05MPa,然后在工作壓力1.15倍狀態下穩壓2h,壓力降不得超過0.03MPa,連接處不得滲漏。 6.2.2 熱水供應管道應盡量利用自然彎補償熱伸縮,直線段過長則應設置補償器。補償器型式、規格、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按有關規定進行預拉伸。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檢查。 6.2.3 熱水供應系統竣工后必須進行沖洗。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一般項目 6.2.4 管道安裝坡度應符合設計規定。 檢驗方法: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6.2.5 溫度控制器及閥門應安裝在便于觀察和維護的位置。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2.6 熱水供應管道和閥門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4.2.8的規定。 6.2.7 熱水供應系統管道應保溫(浴室內明裝管道除外),保溫材料、厚度、保護殼等應符合設計規定。保溫層厚度和平整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4.8的規定。 6.3輔助設備安裝 主控項目 6.3.1 在安裝太陽能集熱器玻璃前,應對集熱排管和上、下集管作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 檢驗方法: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不降,不滲不漏。 6.3.2 熱交換器應以工作壓力的1.5倍作水壓試驗。蒸汽部分應不低于蒸汽供汽壓力加0.3MPa;熱水部分應不低于0.4MPa。 檢驗方法: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不降,不滲不漏。 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礎混凝土強度、坐標、標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用儀器和尺量檢查。 6.3.4 水泵試運轉的軸承溫升必須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規定。 檢驗方法:溫度計實測檢查。 6.3.5 敞口水箱的滿水試驗和密閉水箱(罐)的水壓試驗必須符合設計與本規范的規定。 檢驗方法:滿水試驗靜置24h,觀察不滲不漏;水壓試驗在試驗壓力下10min壓力不降,不滲不漏。 一般項目 6.3.6 安裝固定式太陽能熱水器,朝向應正南。如受條件限制時,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熱器的傾角,對于春、夏、秋三個季節使用的,應采用當地緯度為傾角;若以夏季為主,可比當地緯度減少10。。 檢驗方法:觀察和分度儀檢查。 6.3.7 由集熱器上、下集管接往熱水箱的循環管道,應有不小于5‰的坡度。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6.3.8 自然循環的熱水箱底部與集熱器上集管之間的距離為0.3~1.0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6.3.9 作吸熱鋼板凹槽時,其圓度應準,間距應一致。安裝集熱排管時,應用卡箍和鋼絲緊固在鋼板凹槽內。 檢驗方法:手扳和尺量檢查。 6.3.10 太陽能熱水器的最低處應安裝泄水裝置。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3.11 熱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環管道均應保溫。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3.12 凡以水作介質的太陽能熱水器,在0℃以下地區使用,應采取防凍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6.3.13 熱水供應輔助設備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4.4.7的規定。 6.3.14 太陽能熱水器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6.3.14的規定。 表6.3.14太陽能熱水器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板式直管太陽 標 高 中心線距地面(mm ) ±20 尺 量 能熱水器 固定安裝朝向 最大偏移角 不大于15。 分度儀檢查 7 衛生器具安裝 7.1 一般規定 7.1.1本章適用于室內污水盆、洗滌盆、洗臉(手)盆、盥洗槽、沐浴、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沖洗槽、婦女衛生槽、婦女衛生盆、化驗盆、排水拴、地漏、加熱器、煮沸消毒器和飲水器等衛生器具安裝的質量檢驗及驗收。 7.1.2 衛生器具的安裝應采用預埋螺栓或膨脹螺栓安裝固定。 7.1.3 衛生器具安裝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表7.1.3的規定。 表7.1.3 衛生器具的安裝高度 項 次 衛生器具名稱 衛生器具安裝高度(mm) 備 注 居住和公共建筑 幼兒園 1 污水盆(池) 架空式 800 800 落地式 500 500 2 洗滌盆(池) 800 800 3 洗臉盆、洗手盆(有塞、無塞) 800 500 自地面至器具上邊緣 4 盥洗槽 800 500 5 浴 盆 ≯520 6 蹲式大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0 自臺階面至高水箱底 低水箱 900 900 自臺階面至低水箱底 7 坐式大便器 高水箱 1800 180D 自地面至高水箱底 低水箱 外露排水管式 510 370 自地面至低水箱底 虹吸噴射式 70 8 小便器 掛 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邊緣 9 小便槽 200 !50 自地面至臺階面 10 大便槽沖洗水箱 ≮2000 自臺階面至水箱底 11 婦女衛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邊緣 12 化驗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邊緣 7.1.4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的安裝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時應符合表7.1.4的規定。 表7.1.4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的安裝高度 項 次 給水配件名稱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 (mm) 冷熱水龍頭距離 (mm) 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龍頭 1000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龍頭 800 3 洗滌盆(池)水龍頭 1000 150 4 住宅集中給水龍頭 1000 5 洗手盆水龍頭 1000 6 洗臉盆 水龍頭(上配水) 1000 150 水龍頭(下配水) 800 150 角閥(下配水) 450 7 盥洗槽 水龍頭 1000 150 冷熱水管上下并行其中熱水龍頭 1100 150 8 浴盆 水龍頭(上配水) 670 150 9 淋浴器 截止閥 1150 95 混合閥 1150 淋浴噴頭下沿 2100 10 蹲式大便器 高水箱角閥及截止閥 2040 低水箱角閥 250 手動式自閉沖洗閥 600 臺階面 算起 踏式自閉沖洗閻 150 拉管式沖洗閻(從地面算起) 1600 帶防污助沖器閥門(從地面算起) 900 11 坐式 大便器 省角閥及截止閥 低水箱角閥 2040 12 大便槽沖水箱截止閥(從臺面算起) ≮42400 13 立式小便器角閥 1130 14 掛式小便器角閥及截止閥 1050 15 小便槽多孔沖洗管 1100 16 實驗室化驗水龍頭 1000 17 婦女衛生盆混合閥 360 注:裝設在幼兒園內的洗手盆、洗臉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離地面安裝高度應為700mm,其他衛生器具給水配件的安裝高度,應按衛生器具實際尺寸相應減少。 7.2 衛生器具安裝 主控項目 7.2.1 排水閥和地漏的安裝應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邊無泄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檢驗方法:試水觀察檢查。 7.2.2 衛生器具交工前應做滿水和通水試驗。 檢驗方法:滿水后各連接件不滲不漏;通水試驗給、排水暢通。 一般項目 7.2.3 衛生器具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入7.2.3的規定。 表7.2.3 衛生器具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坐標 單獨器具 10 拉線、吊線和尺量檢查 成排器具 5 2 標高 單獨器具 ±15 成排器具 ±10 3 器具水平度 2 用水平尺和尺量檢查 4 器具垂直度 3 吊線和尺量檢查 7.2.4 有飾面的浴盆,應留有通向浴盆排水口的檢修門。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7.2.5 小便槽沖洗管,應采用鍍鋅鋼管或硬質塑料管。沖洗孔應斜向下安裝,沖洗水流同墻面成45。角。鍍鋅鋼管鉆孔后應進行二次鍍鋅。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7.2.6 器具的支、托架必須防腐良好,安裝平整、牢固,與器具接觸緊密、平穩。 檢驗方法:觀察和手扳檢查。 7.3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安裝 主控項目 7.3.1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應完好無損傷,接口嚴密,啟閉部分靈活。 檢驗方法:觀察及手扳檢查。 一般項目 7.3.2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安裝標高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7.3.2的規定。 7.3.3 浴盆軟管淋浴器掛鉤的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應距地面1.8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表7.3.2 衛生器具給水配件安裝標高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大便器高、低水箱角閥及裁止閥 ±10 2 水嘴 土10 尺量檢查 3 淋浴器噴頭下沿 ±15 4 浴盆軟管淋浴器掛鉤 ± 20 7.4 衛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裝 主控項目 7.4.1 與排水管連接的各衛生器具的受水口和立管均應采取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管道與樓板的接合部位應采取牢固可靠的防滲、防漏措施。 撿驗方法:觀察和手扳檢查。 7.4.2 連接衛生器具的排水管道接口應緊密不漏,其固定支架、管卡等支撐位置應正確、牢固,與管道的接觸應平整。 檢驗方法:觀察及通水檢查。 一般項目 7.4.3 衛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7.4.3的規定。 表7.4.3 衛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次 檢查項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橫管彎曲度 每1m長 2 用水平尺 橫管長度≤10m,全長 <8 量檢查 橫管長度>10m,全長 10 2 衛生器具的排水管口及橫支管的縱橫坐 單獨器具 10 用尺量檢查 成排器具 5 3 衛生器具的接口標高 單排器具 ±10 用水平尺和尺量檢查 成排器具 ±5 7.4.4 連接衛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徑和最小坡度,如無設計要求,應符合表7.4.4的規定。 表7.4.4 連接衛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徑和最小坡度 項次 衛生器具名稱 排水管管徑(mm) 管道的最小坡度 (mm) 1 污水盆(池) 50 25 2 單、雙格洗滌盆(池) 50 25 3 洗手盆、洗臉盆 32~50 20 4 浴盆 50 20 5 淋浴器 50 20 6 大便器 高、低水箱 100 12 自閉式沖洗閥 100 12 拉管式沖洗閩 100 12 7 小便器 手動、自閉式沖洗閥 40~50 20 自動沖洗水箱 40一50 20 8 化驗盆(無塞) 40~50 25 9 凈身器 40~50 20 10 飲水器 20~50 10~20 11 家用洗衣機 (軟管為30) 檢驗方法:用水平尺和尺量檢查。 室內采暖系統安裝 8.1 一般規定 8.1.1 本章適用于飽和蒸汽壓力不大于0.7MPa,熱水溫度不超過130℃的室內采暖系統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8.1.2 焊接鋼管的連接,管徑小于或等于32mm,應采用螺紋連接;管徑大于32mm,采用焊接。鍍鋅鋼管的連接見本規范第4.1.3條。 8.2 管道及配件安裝 主控項目 8.2.1 管道安裝坡度,當設計未注明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氣、水同向流動的熱水采暖管道和汽、水同向流動的蒸汽管道及凝結水管道,坡度應為3‰,不得小于2‰; 2 氣、水逆向流動的熱水采暖管道和汽、水逆向流動的蒸汽管道,坡度不應小于5‰; 3 散熱器支管的坡度應為1%,坡向應利于排氣和泄水。 檢驗方法:觀察,水平尺、拉線、尺量檢查。 8.2.2 補償器的型號、安裝位置及預拉伸和固定支架的構造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撿驗方法:對照圖紙,現場觀察,并查驗預拉伸記錄。 8.2.3 平衡閥及調節閥型號、規格、公稱壓力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完后應根據系統平衡要求進行調試并作出標志。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查驗產品合格證,并現場查看。 8.2.4 蒸汽減壓閥和管道及設備上安全閥的型號、規格、公稱壓力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完畢后應根據系統工作壓力進行調試,并做出標志。.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查驗產品合格證及調試結果證明書。 8.2.5 方形補償器制作時,應用整根無縫鋼管煨制,如需要接口,其接口應設在垂直臂的中間位置,且接口必須焊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8.2.6 方形補償器應水平安裝,并與管道的坡度一致;如其臂長方向垂直安裝必須設排氣及泄水裝置。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一 般 項 目 8.2.7 熱量表、疏水器、除污器、過濾器及閥門的型號、規格、公稱壓力及安裝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查驗產品合格證。 8.2.8 鋼管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5.3.8的規定。 8.2.9 采暖系統入口裝置及分戶熱計量系統入戶裝置,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位置應便于檢修、維護和觀察。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 8.2.10 散熱器支管長度超過1.5m時,應在支管上安裝管卡。 檢驗方法:尺量和觀察檢查。 8.2.11 上供下回式系統的熱水干管變徑應頂平偏心連接,蒸汽干管變徑應底平偏心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8.2.12 在管道干管上焊接垂直或水平分支管道時,干管開孔所產生的鋼渣及管壁等廢棄物不得殘留管內,且分支管道在焊接時不得插入干管內。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8.2.13 膨脹水箱的膨脹管及循環管上不得安裝閥門。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 8.2.14 當采暖熱媒為110~130℃的高溫水時,管道可拆卸件應使用法蘭,不得使用長絲和活接頭。法蘭墊料應使用耐熱橡膠板。 檢驗方法:觀察和查驗進料單。 8.2.15 焊接鋼管管徑大于32mm的管道轉彎,在作為自然補時應使用煨彎。塑料管及復合管除必須使用直角彎頭的場合外應使用管道直接彎曲轉彎。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8.2.16 管道、金屬支架和設備的防腐和涂漆應附著良好,無脫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8.2.17 管道和設備保溫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4.8的規定。 8.2.18 采暖管道安裝的允許誤差應符合表8.2.18。 表8.2.18 采暖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橫管道 管徑≤100mm 1 用水平尺、直 縱、橫方向彎曲(mm) 每1m 管徑>100mm 1.5 尺、拉線和尺量 全長(25m以上) 管徑≤100mm 管徑>100mm ≯13 ≯5 檢查 2 立管垂直度(mm) 每1m 2 吊線和尺量檢查 全長(5m以上) ≯10 3 彎管 橢圓率 管徑≤100mm 10% 管徑>100mm 8% 用外卡鉗和 折皺不平度(mm) 管徑≤100mm 4 尺量檢查 管徑>100mm 5 注:Dmax、Dmin分別為管子最大外徑及最小外徑。 8.3 輔助設備及散熱器安裝 主控項目 8.3.1 散熱器組對后,以及整組出廠的散熱器在安裝之前應作水壓試驗。試驗壓力如設計無要求時應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檢驗方法:試驗時間為2~3min,壓力不降且不滲不漏。 8.3.2 水泵、水箱、熱交換器等輔助設備安裝的質量檢驗與驗收應按本規范第4.4節和第13.6節的相關規定執行。 一般項目 8.3.3 散熱器組對應平直緊密,組對后的平直度應符合表8.3.3規定。 表8.3.3 組對后的散熱器平直度允許偏差 項次 散熱器類型 片 數 允許偏差(nyn) 1 長 冀 型 2~4 4 5~7 6 2 鑄鐵片式 3~ 15 4 鋼制片式 16-25 6 檢驗方法:拉線和尺量。 8.3.4 組對散熱器的墊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組對散熱器墊片應使用成品,組對后墊片外露不應大于1mm。 2 散熱器墊片材質當設計無要求時,應采用耐熱橡膠。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8.3.5 散熱器支架、托架安裝,位置應準確,埋設牢固。散熱器支架、托架數量,應符合設計或產品說明書要求。如設計未注時,則應符合表8.3.5的規定。 表8.3.5 散熱器支架、托架數量 項次 熱器型式 安裝方式 每組片數 上部托鉤 或卡架數 下部托鉤 或卡架數 合計 2~4 1 J 1 長翼型 掛墻 5 2 2 4 6 2 3 5 7 2 4 6 3~8 1 2 3 柱型 9~12 1 3 4 2 柱冀型 掛墻 13-16 2 4 6 17-20 7 5 7 21-25 2 6 8 3-8 1 1 柱型 8-12 1 1 3 柱翼型 帶足落地 13-16 7 17-20 2 21-25 檢驗方法;現場清點檢查 8.3.6 散熱器背面與裝飾后的墻內表面安裝距離,應符合設計或產品說明書要求。如設計末注明,應為30m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8.3.7 散熱器安裝允許偏差應符合表8.3.7的規定。 表 8.3.7 散熱器安裝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散熱器背面與墻內表面距離 3 尺 量 2 與宙中心線或設計定位尺寸 20 3 散熱器垂直度 3 吊線和尺量 8.3.8 鑄鐵或鋼制散熱器表面的防腐及面漆應附著 均勻,無脫落、起泡、流淌和漏涂缺陷。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 8.4 金屬輻射板安裝 主控項目 8.4.1 輻射板在安裝前應作水壓試驗,如設計無要求時試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檢驗方法:試驗壓力下2-3min壓力不降且不滲不漏。 8.4.2 水平安裝的輻射板應有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回水管。 檢驗方法:水平尺、拉線和尺量檢查。 8.4.3 輻射板管道及帶狀輻射板之間的連接,應使用法蘭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8.5 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安裝 主控項目 8.5.1 地面下敷設的盤管埋地部分不應有接頭。 檢驗方法:隱蔽前現場查看。 8.5.2 盤管隱蔽前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少于0.6MPa. 檢驗方法:穩壓1h內壓力降不大于0.05MPa且不滲不漏。 8.5.3 加熱盤管彎曲部分不得出現硬折彎現象,曲率半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塑料管:不應小于管道外徑的8倍。 2 復合管:不應小于管道外徑的5倍。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8.5.4 分、集水器型號、規格、公稱壓力及安裝位置、高度等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及產品說明書,尺量檢查。 8.5.5 加熱盤管管徑、間距和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間距偏差不大于±10mm。 檢驗方法:拉線和尺量檢查。 8.5.6 防潮層、防水層、隔熱層及伸縮縫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填充層澆灌前觀察檢查。 8.5.7 填充層強度標號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作試塊抗壓試驗。 8.6 系統水壓試驗及調試 主控項目 8.6.1 采暖系統安裝完畢,管道保溫之前應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應符臺設計要求。當設計未注明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蒸汽、熱水采暖系統,應以系統頂點工作壓力加0.1MPa作水壓試驗,同時在系統頂點的試驗壓力不小于0.3MPa。 2 高溫熱水采暖系統,試驗壓力應為系統頂點工作壓力加0.4MPa。 3 使用塑料管及復合管的熱水采暖系統,應以系統頂點工作壓力加0.2MPa作水壓試驗,同時在系統頂點的試驗壓力不小于0.4MPa。 檢驗方法:使用鋼管及復臺管的采暖系統應在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降不大于0.02MPa,降至工作壓力后檢查,不滲、不漏; 使用塑料管的采履系統應在試驗壓力下1h內壓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壓至工作壓力的1.15倍,穩壓2h,壓力降不大于0.03MPa,同時各連接處不滲、不漏。 8.6.2 系統試壓合格后,應對系統進行沖洗并清掃過濾器及除污器。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直至排出水不含泥沙、鐵屑等雜質,且水色不渾濁為合格。 8.6.3 系統沖洗完畢應充水、加熱,進行試運行和調試。 檢驗方法:觀察、測量室溫應滿足設計要求。 9 室外給水管網安裝 9.1一般規定 9.1.1 本章適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區)及廠區的室外給水管網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9.1.2 輸送生活給水的管道應采用塑料管、復合管、鍍鋅鋼管或給水鑄鐵管。塑料管、復合管或給水鑄鐵管的管材、配件,應是同一廠家的配套產品。 9.1.3 架空或在地溝內敷設的室外給水管道其安裝要求按室內給水管道的安裝要求執行。塑料管道不得露天架空鋪設,必須露天架空鋪設時應有保溫和防曬等措施。 9.1.4 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的安裝位置、型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9.2 給水管道安裝 主 控 項 目 9.2.1 給水管道在理地敷設時,應在當地的冰凍線以下,如必須在冰凍線以上鋪設時,應做可靠的保溫防潮措施。在無冰凍地區,埋地敷設時,管頂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9.2.2 給水管道不得直接穿越污水井、化糞池、公共廁所等污染源。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2.3 管道接口法蘭、卡扣、卡箍等應安裝在檢查井或地溝內,不應埋在土壤中。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2.4 給水系統各種井室內的管道安裝。如設計無要求,井壁距法蘭或承口的距離:管徑小于或等于450mm時,不得小于250mm;管徑大于450mm時,不得小于350m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9.2.5 管網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檢驗方法:管材為鋼管、鑄鐵管時,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降不應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壓力應保持不變,不滲不漏;管材為塑料管時,試驗壓力下,穩壓lh壓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壓力應保持不變,不滲不漏。 9.2.6 鍍鋅鋼管、鋼管的埋地防腐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如設計無規定時,可按表9.2.6的規定執行。卷材與管材間應粘貼牢固,無空鼓、滑移、接口不嚴等。 檢驗方法:觀察和切開防腐層檢查。 表9.2.6 管道防腐層種類 防腐層層次 (從金屬表面起) 正常防腐層 加強防腐層特加強防腐層 1 冷底子油 冷底子油 冷底子油 2 瀝青涂層 瀝青涂層 瀝青涂層. 3 外包保護層 加強包扎層(封閉層) 加強保護層 (封閉層) 4 瀝青涂層 瀝青涂層 5 外保護層 加強包扎層 (封閉層) 6 瀝青涂層 7 外包保護層 防腐層厚度不小于(mm) 3 6 9 9.2.7 給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須對管道進行沖洗,飲用水管道還要在沖洗后進行消毒,滿足飲用水衛生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沖洗水的濁度,查看有關部門提供的檢驗報告。 一 般 項 目 9.2.8 管道的坐標、標高、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9.2.8的規定。 表9.2.8 室外給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1 坐標 鑄鐵管 埋地 100 拉線和尺量檢查 鋼管、塑料管、 敷設在溝槽內 50 埋地 100 復合管 敷設在溝槽內或架空 40 2 標高 鑄鐵管 埋地 ± 50 拉線和尺量檢查 敷設在地溝內 ± 30 鋼管、塑料管、 埋地 ± 50 復合管 敷設在地溝內或架空 ± 30 3 水平管縱橫向彎曲 鑄鐵管 直段(25m以上)起點~終點 40 拉線和尺量檢查 鋼管、塑料管、復合管 直段(25m以上)起點~終點 30 9.2.9 管道和金屬支架的涂漆應附著良好,無脫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9.2.10 管道連接應符合工藝要求,閥門、水表等安裝位置應正確。塑料給水管道上的水表、閥門等設施其重量或啟閉裝置的鈕矩不得作用于管道上,當管徑>50mm時必須設獨立的支承裝置。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9.2.11 給水管道與污水管道在不同標高平行敷設,其垂直間距在500mm以內時,給水管管徑小于或等于200mm的,管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1.5m;管徑大于200mm的,不得小于3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2.12 鑄鐵管承插捻口連接的對口間隙應不小于3mm,最大間隙不得大于表9.2.12的規定。 表9.2.12 鑄鐵管承插捻口的對口最大間隙 管徑(mm) 沿直線敷設(mm) 沿曲線敷設(mm) 75 4 5 100~250 5 7~13 300~500 6 14~22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9.2.13 鑄鐵管沿直線敷設,承插捻口連接的環型間隙應符合表9.2.13的規定;沿曲線敷設,每個接口允許有2。轉角。 表9.2.13 鑄鐵管承插捻口的環型間隙 管徑(mm) 標準環型間隙(mm) 允許偏差(mm) 75-200 10 十3 -2 250~450 11 十4 -2 500 12 十4 -2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9.2.14 捻口用的油麻填料必須清潔,填塞后應捻實,其深度應占整個環型間隙深度的1/3。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2.15 捻口用水泥強度應不低于32.5MPa,接口水泥應密實飽滿,其接口水泥面凹入承口邊緣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2.16 采用水泥捻口的給水鑄鐵管,在安裝地點有侵蝕性的地下水時,應在接口處涂抹瀝清防腐層。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2.17 采用橡膠圈接口的埋地給水管道,在土壤或地下水對橡膠圈有腐蝕的地段,在回填土前應用瀝青膠泥、瀝青麻絲或瀝青鋸末等材料封閉橡膠圈接口。橡膠圈接口的管道,每個接口的最大偏轉角不得超過表9.2.17的規定。 表9.2.17 橡膠圈接口最大允許偏轉角 公稱直徑(mm)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允許偏轉角度 5。 5。 5。 5。 4。 4。 4。 3. 主控項目 9.3.1 系統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檢驗方法: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壓力保持不變,不滲不漏。 9.3.2 消防管道在竣工前,必須對管道進行沖洗。 檢驗方法:觀察沖洗出水的濁度。 9.3.3 消防水泵接合器和消火栓的位置標志應明顯,栓口的位置應方便操作。消防水泵接合器和室外消火栓當采用墻壁式時,如設計未要求,進、出水栓口的中心安裝高度距地面應為1.10m,其上方應設有防墜落物打擊的措施。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一 般 項 目 9.3.4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各項安裝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栓口安裝高度允許偏差為±20m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9.3.5 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頂部進水口或地下式消火栓的頂部出水口與消防井蓋底面時距離不得大于400mm,井內應有足夠的操作空間,并設爬梯。寒冷地區井內應做防凍保護。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3.6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全閥及止回閥安裝位置和方向應正確,閥門啟閉應靈活。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和手扳檢查。 9.4管溝及井室 主 控 項 目 9.4.1 管溝的基層處理和井室的地基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9.4.2 各類井室的井蓋應符合設計要求,應有明顯的文字標識,各種井蓋不得混用。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9.4.3 設在通車路面下或小區道路下的各種井室,必須使用重型井圈和井蓋,井蓋上表面應與路面相平,允許偏差為±5mm。綠化帶上和不通車的地方可采用輕型井圈和井蓋,井蓋的上表面應高出地坪50mm,并在井口周圍以2%的坡度向外做水泥砂漿護坡。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4.4重型鑄鐵或混凝土井圈,不得直接放在井室的磚墻上;磚墻上應做不少于80mm厚的細石混凝土墊層。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一 般項目 9.4.5 管溝的坐標、位置、溝底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9.4.6 管溝的溝底層應是原土層,或是夯實的回填土,溝底應平整,坡度應順暢,不得有尖硬的物體、塊石等。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9.4.7 如溝基為巖石、不易清除的塊石或為礫石層時,溝底應下挖100-200mm,填鋪細砂或粒徑不大于5mm的細土,夯實到溝底標高后,方可進行管道敷設。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4.8 管溝回填土,管頂上部200mm以內應用砂子或無塊石及凍土塊的土,并不得用機械回填;管頂上部500mm以內不得回填直徑大于100mm的塊石和凍土塊;500mm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塊石或凍土塊不得集中。上部用機械回填時,機械不得在管溝上行走。檢驗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4.9 井室的砌筑應按設計或給定的標準圖施工。井室的底標高在地下水位以上時,基層應為素土夯實;在地下水位以下時,基層應打100Imm厚的混凝土底板。砌筑應采用水泥砂漿,內表面抹灰后應嚴密不透水。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9.4.10 管道穿過井壁處,應用水泥砂漿分二次填塞嚴密、抹干,不得滲漏。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0 室外排水管網安裝 10.1 一般規定 10.1.1 本章適用于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區)及廠區的室外排水管網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10.1.2 室外排水管道應采用混凝土管、鋼筋混凝土管、排水鑄鐵管或塑料管。其規格及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及設計要求。 10.1.3 排水管溝及井池的土方工程、溝底的處理、管道穿井壁處的處理、管溝及井池周圍的回填要求等,均參照給水管溝及并室的規定執行。 10.1.4 各種排水井、池應按設計給定的標準圖施工,各種排水井和化糞池均應用混凝土做底板(雨水井除外),厚度不小于100mm。 10.2排水管道安裝 主控項目 10.2.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整無坡或倒坡。 檢驗方法:用水準儀、拉線和尺量檢查。 10.2.2 管道埋設前必須做灌水試驗和通水試驗,排水應暢通,無堵塞,管接口無滲漏。 檢驗方法:按排水檢查井分段試驗,試驗水頭應以試驗段上游管頂加lm,時間不少于30min,逐段觀察。 一般項目 10.2.3 管道的坐標和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0.2.3的規定。 表10.2.3 室外排水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1 坐標 埋地 100 拉線 敷設在溝槽內 50 尺量 2 標高 埋地 ±20 用水平儀、 敷設在溝槽內 ± 20 拉線和尺量 3 水平管道 每5m長 10 拉線 縱橫向彎曲 全長(兩井間) 30 尺量 10.2.4排水鑄鐵管采用水泥捻口時,油麻填塞應密實,接口水泥應密實飽滿,其接口面凹入承口邊緣且深度不得大于2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0.2.5排水鑄鐵管外壁在安裝前應除銹,涂二遍石油瀝青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0.2.6 承插接口的排水管道安裝時,管道和管件的承口應與水流方向相反。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0.2.7 混凝土管或鋼筋混凝土管采用抹帶接口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抹帶前應將管口的外壁鑿毛,掃凈,當管徑小于或等于500mm時,抹帶可一次完成;當管徑大于500mm時,應分二次抹成,抹帶不得有裂紋。 2 鋼絲網應在管道就位前放入下方,抹壓砂漿時應將鋼絲網抹壓牢固,鋼絲網不得外露。 3 抹帶厚度不得小于管壁的厚度,寬度宜為80~100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0.3排水管溝及井池 主控項目 10.3.1 溝基的處理和井池的底板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和尺量檢查,檢查混凝土強度報告。 10.3.2 排水檢查井、化糞池的底板及進、出水管的標高,必須符合設計,其允許偏差為±15mm。 檢驗方法:用水準儀及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10.3.3 井、池的規格、尺寸和位置應正確,砌筑和抹灰符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及尺量檢查。 10.3.4 井蓋選用應正確,標志應明顯,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 11 室外供熱管網安裝 11.1 一般規定 11.1.1 本章適用于廠區及民用建筑群(住宅小區)的飽和蒸汽壓力不大于0.7MPa、熱水溫度不超過130℃的室外供熱管網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11.1.2 供熱管網的管材應按設計要求。當設計未注明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管徑小于或等于40mm時,應使用焊接鋼管。 2 管徑為50~200mm時,應使用焊接鋼管或無縫鋼管。 3 管徑大于200mm時,應使用螺旋焊接鋼管。 11.1.3 室外供熱管道連接均應采用焊接連接。 11.2 管道及配件安裝 主控項目 11.2.1 平衡閥及調節閥型號、規格及公稱壓力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后應根據系統要求進行調試,并作出標志。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及產品合格證,并現場觀察調試結果 11.2.2 直埋無補償供熱管道預熱伸長及三通加固應符合設計要求。回填前應注意檢查預制保溫層外殼及接口的完好性。回填壓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檢驗方法:回填前現場驗核和觀察。 11.2.3 補償器的位置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應按設計要求或產品說明書進行預拉伸。管道固定支架的位置和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并查驗預拉伸記錄。 11.2.4 檢查井室、用戶入口處管道布置應便于操作及維修,支、吊、托架穩固,并滿足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觀察檢查。 11.2.5 直埋管道的保溫應符合設計要求,接口在現場發泡時,接頭處厚度應與管道保溫層厚度一致,接頭處保護層必須與管道保護層成一體,符合防潮防水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觀察檢查。 一般項目 11.2.6 管道水平敷設其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用水難儀(水平尺)、拉線和尺量檢查。 11.2.7 除污器構造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位置和方向應正確。管網沖洗后應清除內部污物。 檢驗方法:打開清掃口檢查。 11.2.8 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1.2.8的規定。 表11.2.8 室外供熱管道安裝的允許編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檢驗方法 1 坐標(mm) 敷設在溝槽內及架空 20 用水準儀(水平尺)、 埋 地 50 直尺、拉線 2 標 高 (mm) 敷設在溝槽內及架空 ±10 尺量檢查 埋 地 土15 3 水平管道縱(mm) 每1m 管徑≤100mm 1 用水準儀 全長(25m以上) 管徑>100mm 1.5 (水平尺)、 橫方向彎 曲 每1m 管徑≤100mm >13 直尺、拉線 全長(25m以上) 管徑>100mm ≯5 和尺量檢查 4 彎管 橢圓率 管徑<l00mm 8% 管徑>100mm 5% 用外卡鉗 皺不平度 (mm) 管徑<100mm 4 和尺量檢查 管徑125-200mm 5 管徑250-400mm 7 11.2.9 管道焊口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5.3.8的規定。 11.2.10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縫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焊縫外形尺寸應符合圖紙和工藝文件的規定,焊縫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縫與母材應圓滑過渡; 2 焊縫及熱影響區表面應無裂紋、未熔合、未焊透、夾渣、弧坑和氣孔等缺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1.2.11 供熱管道的供水管或蒸汽管,如設計無規定時,應敷設載熱介質前進方向的右側或上方。 檢驗方法:對照圖紙,觀察檢查。 11.2.12 地溝內的管道安裝位置,其凈距(保溫層外表面)應符合下列規定: 與溝壁 100-150mm ; 與溝底 100-200mm; 與溝頂(不通行地溝) 50一100mm; (半通行和通行地溝) 200-300m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11.2.3 架空敷設的供熱管道安裝高度,如設計無規定時,應符合下列規定(以保溫層外表面計算); 1 人行地區,不小于2.5m。 2 通行車輛地區,不小于4.5m. 3 跨越鐵路,距軌頂不小于6m。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11.2.14 防銹漆的厚度應均勻,不得有脫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檢驗方法:保溫前觀察檢查。 11.2.15 管道保溫層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4.8的規定。 11.3 系統水壓試驗及調試 主控項目 11.3.1 供熱管道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工作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檢驗方法:在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降不大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下檢查,不滲不漏。 11.3.2 管道試壓合格后,應進行沖洗。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以水色不渾濁為合格。 11.3.3 管道沖洗完畢應通水、加熱,進行試運行和調試。具備加熱條件時,應延期進行。 檢驗方法:測量各建筑物熱力入口處供回水溫度及壓力。 11.3.4 供熱管道作水壓試驗時,試驗管道上的閥門應開啟驗管道與非試驗管道應隔斷。 檢驗方法:開啟和關閉閥門檢查。 12 建筑中水系統及游泳池水系統安裝 12.1 一般規定 12.1.1 中水系統中的原水管道管材及配件要求按本規范第5章執行。 12.1.2 中水系統給水管道及排水管道檢驗標準按本規范第4、 5兩章規定執行。 12.1.3 游泳池排水系統安裝、檢驗標準等按本規范第5章相關規定執行。 12.1.4 游泳池水加熱系統安裝、檢驗標準等均按本規范第6章相關規定執行。 12.2 建筑中水系統管道及輔助設備安裝 主控項目 12.2.1 中水高位水箱應與生活高位水箱分設在不同的房間內,如條件不允許只能設在同一房間時,與生活高位水箱的凈距離應力于2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2.2.2 中水給水管道不得裝設取水水嘴。便器沖洗宜采用密閉型設備和器具。綠化、澆灑、汽車沖洗宜采用壁式或地下式的給水栓。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2.2.3 中水供水管道嚴禁與生活飲用水給水管道連接,并應采取下列措施。 1 中水管道外壁應涂線綠色標志; 2 中水池(箱)、閥門、水表及給水栓均應有"中水"標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2.2.4 中水管道不宜暗裝于墻體和樓板內。如必須暗裝于墻槽內時,必須在管道上有明顯且不會脫落的標志。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一般規定 12.2.5 中水給水管道管材及配件應采用耐腐蝕的給水管管材及附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2.2.6 中水管道與生活飲用水管道、排水管道平行埋設時,其水平凈距離不得小于0.5m;交叉埋設時,中水管道應位于生活飲用水管道下面,排水管道的上面,其凈距離不應小于0.15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2.3游泳池水系統安裝 主控項目 12.3.1 游泳池的給水口、回水口、泄水口應采用耐腐蝕的銅、不銹鋼、塑料等材料制造。溢流槽、格柵應為耐腐蝕材料制造,并為組裝型。安裝時其外表面應與池壁或池底面相平。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2.3.2 游泳池的毛發聚集器應采用銅或不銹鋼等耐腐蝕材料制造,過濾筒(網)的孔徑應不大于3mm,其面積應為連接管截面積的1.5~2倍。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計算方法。 12.3.3 游泳池地面,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沖洗排水流入池內。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一般規定 12.3.4 游泳池循環水系統加藥(混凝劑)的藥品溶解池、溶液池及定量投加設備應采用耐腐蝕材料制作。輸送溶液的管道應采用塑料管、膠管或銅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2.3.5游泳池的浸腳、浸腰消毒池的給水管、投藥管、溢流管、循環管和泄空管應采用耐腐蝕材料制成。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3 供熱鍋爐及輔助設備安裝 13.1 一般規定 13.1.1 本章適用于建筑供熱和生活熱水供應的額定工作壓力不大于1.25MPa、熱水溫度不超過130℃的整裝蒸汽和熱水鍋爐及輔助設備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 13.1.2 適用于本章的整裝鍋爐及輔助設備安裝工程的質量檢驗與驗收,除應按本規范規定執行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和標準的規定。 13.1.3 管道、設備和容器的保溫,應在防腐和水壓試驗合格后。 13.1.4 保溫的設備和容器,應采用粘接保溫釘固定保溫層,其間距一般為200mm。當需采用焊接勾釘固定保溫層時,其間距一般為250mm. 13.2 鍋爐安裝 主控項目 13.2.1 鍋爐設備基礎的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基礎的坐標、標高、幾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應符合表13.2.1的規定。 表13.2.1 鍋妒及輔助設備基礎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l 基礎坐標位置 20 經緯儀、拉線和尺量 2 基礎各不同平面的標高 0,-20 水準儀、拉線尺量 3 基礎平面外形尺寸 20 4 凸臺上平面尺寸 0,一20 尺量檢查 5 凹穴尺寸 十20.0 6 基礎上平面 每 米 58 水乎儀(水平尺) 水平度偏差 全 長 10 和楔形塞尺檢查 7 氣 每 米 經緯儀或吊線 全 高 10 和尺量 8 預埋地腳螺栓 標高(頂端> 十20;0, 水準儀、拉線 中心距(根部) 9 和尺量 中心位置 10 尺量 9 預留地腳螺栓孔 深 度 一20,0 孔壁垂直度 10 吊線和尺量 中心位置 5 拉線和尺量 10 預埋活動地腳 標高 十20,0 螺栓錨板 水平度(帶槽鉗板) 5 水平尺和楔形 水平度<帶螺紋孔錨板) 2 塞尺檢查 13.2.2 非承壓鍋爐,應嚴格按設計或產品說明書的要求施工。鍋筒頂部必須敞口或裝設大氣連通管,連通管上不得安裝閥門。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或產品說明書檢查。 13.2.3 以天然氣為燃料的鍋爐的天然氣釋放管或大氣排放管不得直接通向大氣,應通向貯存或處理裝置。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檢查。 13.2.4 兩臺或兩臺以上燃油鍋爐共用一個煙囪時,每一臺鍋爐的煙道上均應配備風閥或擋板裝置,并應具有操作調節和閉鎖功能。 檢驗方法:觀察和手扳檢查。 13.2.5 鍋爐的鍋筒和水冷壁的下集箱及后棚管的后集箱的最低處排污閥及排污管道不得采用螺紋連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3.2.6 鍋爐的汽、水系統安裝完畢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水壓試驗的壓力應符合表13.2.6的規定。 表13.2.6 水壓試驗壓力規定 項次 設備名稱 工作壓力P(MPa) 試驗壓力[MPa] 1 鍋爐本體 P<0.59 1.5P但不小于0.2 0.59<P<1.18 P十0.3 P>1.18 1.25P 2 可分式省爆器 P 1.25P十0.5 3 非承壓錫妒 大氣壓力 0.2 注:①工作壓力P對蒸汽鍋爐指錫筒工作壓力。對熱水鍋爐額定出水壓力:②鑲鐵鍋妒水壓試巴同熱水鍋爐 ②非承壓錫爐水壓試驗壓力為0.2I圓Pl,試鱉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檢驗方法: ②鑲鐵鍋妒水壓試巴同熱水鍋爐6 ②非承壓錫爐水壓試驗壓力為0.2MPa,試驗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 檢驗方法: 1.在試驗壓力下10min內壓力降不超過0.02MPa;然后降 工作壓力進行檢查,壓力不降,不滲、不漏; 2.觀察檢查,不得有殘余變形,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上不得有水珠和水霧。 13.2.7 機械爐排安裝完畢后應做冷態運轉試驗,連續運轉時間不應少于8h。 檢驗方法:觀察運轉試驗全過程。 13.2.8 鍋爐本體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縫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焊縫表面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11.2.10條的規定。 2 管道焊口尺寸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5.3.8的規定。 3 無損探傷的檢測結果應符合鍋爐本體設計的相關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和檢驗無損探傷檢測報告。 一般項目 13.2.9 鍋爐安裝的坐標、標高、中心線和垂直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3.2.9 的規定。 表 13.2.9 鍋爐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坐 標 10 經緯儀、拉線和尺量 2 標 高 ± 5 水淮儀、拉線和尺量 3 中心線 臥式鍋爐爐體全局 3 吊線和尺量 垂直度 立式鍋爐爐體全高 4 吊線和尺量 13.2.10 組裝鏈條爐排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3.2.10的規定 表 13.2.10 組裝鏈條爐排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爐排中心位置 2 經緯儀、拉線和尺量 2 墻板的標高 ± 5 水準儀、拉線和尺量 3 墻權的垂直度,全高 3 吊線和尺量 4 墻板間對角線的長度之差 3 鋼絲線和尺量 5 墻板的縱向位置 5 經緯儀、拉線和尺量 6 :耀頂面的縱向水乎度 長度1/1000,且)65 拉線、水平尺和尺量 7 纏板間的距離 跨距<2m 十3 0 鋼絲線和尺量 8 良曼ij 跨距>2m 十5 0 兩墻板的頂面在田高差 司一水平面上相 5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藥物、后鈾的水平度 長度1/1000 拉線、水平尺和尺量 前后軸和軸心線相對標高差 3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前后在同一水平面上的相對高差 5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相鄰兩軌道間的距離 十7 鋼絲線和尺量 13.2.12 鑄鐵省煤器破損的肋片數不應大于總肋片數的5%,有破損肋片的根數不應大于總根數的10%。 鑄鐵省煤器支承架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3.2.12 的規定。 13.2.12 鑄鐵省煤器支承架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日 允許偏差(nml) 檢驗方法 1 兩側板的相對標高 3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2 兩側板間距離 跨距<2m 十3 ,0 鋼絲線和尺量 跨距>2m 十4 ,0 3 兩側扳的垂直度,全高 3 用線和尺量 4 兩側板間對角線的長度之差 5 鋼絲線和尺量 5 爐排片的縱向間隙 1 鋼板尺量 6 爐排兩側的間隙 2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mm) 檢驗方法 1 支承架的位置 3 經緯儀、拉線和尺量 支承架的標高 0 -5 水準儀、吊線和尺量 2 支承架的縱、橫向水平度(每米) 1 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13.2.13 鍋爐本體安裝應按設計或產品說明書要求布置坡度并坡向排污閥。 檢驗方法:用水平尺或水準儀檢查。 13.2.14 鍋爐由爐底送風的風室及鍋爐底座與基礎之間必須封、堵嚴密。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3.2.15 省煤器的出口處(或入口處)應按設計或鍋爐圖紙要求安裝閥門和管道。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檢查。 13.2.16 電動調節閥門的調節機構與電動執行機構的轉臂應在同一平面內動作,傳動部分應靈活、無空行程及卡阻現象,其行程及伺服時間應滿足使用要求。 檢驗方法:操作時觀察檢查。 13.3輔助設備及管道安裝 主 控 項 目 13.3.1 輔助設備基礎的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基礎的坐標、標高、幾何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須符合本規范表13.2.1的規定。 13.3.2 風機試運轉,軸承溫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滑動軸承溫度最高不得超過60℃ 2 滾動軸承溫度最高不得超過80℃ 檢驗方法:用溫度計檢查。 軸承徑向單振幅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風機轉速小于100r/min時,不應超過0.10mm; 2 風機轉速為1000~1450r/min時,不應超過0.08mm。 檢驗方法: 轉速小于1000r/min時,不應超過0.10mm;轉速為1000-1450r/min時,不應超過0.08mm。用測振儀表檢查。 13.3.3 分氣缸(分水器、集水器)安裝前應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檢驗方法:試驗壓力下10min內無壓降、無滲漏。箱、罐安裝前應做滿水試驗;密閉箱、罐應以工作作水壓試驗,但不得小于0.4MPa。 13.3.4 敞口箱、罐安裝前應做滿水試驗;密閉箱、罐應以工作壓力的1.5 倍作水壓 試驗,但不得小于0.4MPa。 檢驗方法:滿水試驗滿水后靜置24h 不滲不漏;水壓試驗在試驗壓力下10min 內 無壓降,不滲不漏。 13.3.5 地下直埋油罐在埋地前應做氣密性試驗,試驗壓力降不應小于0.03MPa。 檢驗方法:試驗壓力下觀察30min 不滲、不漏,無壓降。 13.3.6 連接鍋爐及輔助設備的工藝管道安裝完畢后,必須進行系統的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系統中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 檢驗方法:在試驗壓力10min內壓力降不超過0.05MPa,然后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不滲不漏。 13.3.7 各種設備的主要操作通道的凈距如設計不明確時不應小于1.5m,輔助的操作通道凈距不應小于0.8m。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13.3.8 管道連接的法蘭、焊縫和連接管件以及管道上的儀表、閥門的安裝位置應便于檢修,并不得緊貼墻壁、樓板或管架。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3.3.9 管道焊接質量應符合本規范第11.2.10條的要求和表 5.3.8的規定。 一般項目 13.3.10 鍋爐輔助設備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3.3.10的規定。 表13.3.10 鍋爐輔助設備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R廈n) 檢驗方法 1 送、引風機 坐 標 10 經緯儀、拉線和尺量 標 高 ±5 水準儀、拉線和尺量 2 各種靜置設備(各種容器、箱、略等) 坐 標 15 經緯儀、拉線和尺量 標 高 十5 水準儀、拉線和尺量 垂直度(1m) 2 吊線和尺量 3 離心式 水泵 泵體水平度(1m) 0.1 水平尺和塞尺檢查: 聯軸器 軸向傾斜(1m) 0.8 水準儀、百分表 同心度 徑向位移 0.1 (測微螺釘)和塞尺檢查 13.3.11 連接鍋爐及輔助設備的工藝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臺表13.3.11的規定。 表13.3.11 工藝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1 坐標 架空 15 水準儀、拉線和尺量 地溝 10 2 標高 架空 ± 15 水準儀、拉線和尺量 地溝 ±10 3 水平管道縱、橫方向彎曲 DN100mm 2‰,最大50 直尺和拉線檢查 DN>100mm 3‰,最大70 4 立管垂直 2‰,最大15 吊線和尺量 5 成誹管道間距 3 直尺尺量 6 交叉管的外壁或絕熱層間距 10 13.3.12 單斗式提升機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導軌的間距偏差不大于2mm。 2 垂直式導軌的垂直度偏差不大于l0‰;傾斜式導軌的傾斜度偏差不大于20‰。 3 料斗的吊點與料斗垂心在同一垂線上,重合度偏差不大于10mm。 4 行程開關位置應準確,料斗運行平穩,翻轉靈活。 檢驗方法:吊線墜、拉線及尺量檢查。 13.3.13 安裝鍋爐送、引風機,轉動應靈活無卡碰等現象;送、引風機的傳動部位,應設置安全防護裝置。 檢驗方法;觀察和啟動檢查。 13.3.14 水泵安裝的外觀質量檢查:泵殼不應有裂紋、砂眼及 凹凸不平等缺陷;多級泵的平衡管路應無損傷或折陷現象;蒸汽往復泵的主要部件、活塞及活動軸必須靈活。 檢驗方法:觀察和啟動檢查。 13.3.15 手搖泵應垂直安裝。安裝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時,泵中心距地面為800mm。 檢驗方法:吊線和尺量檢查。 13.3.16 水泵試運轉,葉輪與泵殼不應相碰,進、出口部位的閥門應靈活。軸承溫升應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要求。 檢驗方法:通電、操作和測溫檢查。 13.3.17 注水器安裝高度,如設計無要求時,中心距地面為1.0'-1.2mo 檢驗方法:尺量檢查。 13.3.18 除塵器安裝應平穩牢固,位置和進、出口方向應正確。煙管與引風機連接時應采用軟接頭,不得將煙管重量壓在風機上。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3.3.19 熱力除氧器和真空除氧器的排汽管應通向室外,直接排人大氣。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13.3.20 軟化水設備罐體的視鏡應布置在便于觀察的方向。樹脂裝填的高度應按設備說明書要求進行。 檢驗方法:對照說明書,觀察檢查。 13.3.21 管道及設備保溫層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計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4.8的規定。 13.3.22 在涂刷油漆前,必須清除管道及設備表面的灰塵、污垢、銹斑、焊渣等物。涂漆的厚度應均勻,不得有脫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等缺陷。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檢查。 13.4 安全附件安裝 主控項目 13.4.1 鍋爐和省煤器安全閥的定壓和調整應符合表13.4.1的規定。鍋爐上裝有兩個安全閥時,其中的一個按表中較高值定 66另一個按較低值定壓。裝有一個安全閥時, 13.4.1 安全閥定壓規定應按較低值定 項次 工作設備 安全閥開啟壓力(MPa) 1 蒸汽鍋爐 工作壓力十0.02MPa 工作壓力十0.04MPa 2 熱水鍋爐 1.12倍工作壓力,但不少于工作壓力+ 0.07MPa 1.14倍工作壓力,但不少于工作壓力+0.10MPa 3 省煤器 1.1倍工作壓力 檢驗方法:檢查定壓合格證書。 13.4.2 壓力表的刻度極限值,應大于或等于工作壓力的1.5倍,表盤直徑不得小于100mm。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和尺量檢查。 13.4.3 安裝水位表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水位表應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顯標志,玻璃板(管)的最低可見邊緣應比最低安全水位低25mm;最高可見邊緣應比最高安全水位高25mm。 2 玻璃管式水位表應有防護裝置。 3 電接點式水位表的零點應與鍋筒正常水位重合。 4 采用雙色水位表時,每臺鍋爐只能裝設一個,另一個裝設普通水位表。 5 水位表應有放水旋塞(或閥門)和接到安全地點的放水管。 檢驗方法:現場觀察和尺量檢查。 13.4.4 鍋爐的高 低水位報警器和超溫、超壓報警器及聯鎖保護裝置必須按設計要求安裝齊全和有效。 檢驗方法;啟動、聯動試驗并作好試驗記錄。 13.4.5 蒸汽鍋爐安全閥應安裝通向室外的排汽管。熱水鍋爐、安全閥泄水管應接到安全地點。在排汽管和泄水管上不得裝設閥 門。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一般項目 13.4.6 安裝壓力表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壓力表必須安裝在便于觀察和吹洗的位置,并防止受高 溫、冰凍和振動的影響,同時要有足夠的照明。 2 壓力表必須設有存水彎管。存水彎管采用鋼管煨制時,內徑不應小于10mm;采用鋼管煨制時,內徑不應小于 6mm。 3 壓力表與存水彎管之間應安裝三通旋塞。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3.4.7 測壓儀表取源部件在水平工藝管道上安裝時,取壓口的方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測量液體壓力的,在工藝管道的下半部與管道的水平中心線成0一45。夾角范圍內。 2 測量蒸汽壓力的,在工藝管道的上半部或下半部與管道水平中心線成0。一45。夾角范圍內。 3 測量氣體壓力的,在工藝管道的上半部。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3.4.8 安裝溫度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安裝在管道和設備上的套管溫度計,底部應插入流動介質內,不得裝在引出的管段上或死角處。 2 壓力式溫度計的毛細管應固定好并有保護措施,其轉彎處的彎曲半徑不應小于50mm。溫包必須全部浸入介質內; 3 熱電偶溫度計的保護套管應保證規定的插入深度。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3.4.9 溫度計與壓力表在同一管道上安裝時,按介質流動方向溫度計應在壓力表下游處安裝,如溫度計需在壓力表的上游安裝時,其間距不應小于300mm。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13.5 烘爐、煮爐和試運行 主控項目 13.5.1 鍋爐火焰烘爐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火焰應在爐膛中央燃燒,不應直接燒烤爐墻及爐拱。 2 烘爐時間一般不少于4d,升溫應緩慢,后期煙溫不應高于160℃,且持續時間不應少于24h。 3 鏈條爐排在烘爐過程中應定期轉動。 4 烘爐的中、后期應根據鍋爐水水質情況排污。 檢驗方法:計時測溫、操作觀察檢查。 13.5.2 烘爐結束后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爐墻經烘烤后沒有變形、裂紋及塌落現象。 2 爐墻砌筑砂漿含水率達到7%以下。 檢驗方法:測試及觀察檢查。 13.5.3 鍋爐在烘爐、煮爐合格后,應進行48h的帶負荷連續試運行,同時應進行安全閥的熱狀態定壓檢驗和調整。 檢驗方法:檢查烘爐、煮爐及試運行全過程。 一般項目 13.5.4 煮爐時間一般應為2-3d,如蒸汽壓力較低,可適當延長煮爐時間。非砌筑或澆注保溫材料保溫的鍋爐,安裝后可直接進行煮爐。煮爐結束后,鍋筒和集箱內壁應無油垢,擦去附著物后金屬表面應無銹斑。 檢驗方法:打開鍋筒和集箱檢查孔檢查。 13.6換熱站安裝 主控項目 13.6.1 熱交換器應以最大工作壓力的1.5倍作水壓試驗,蒸汽部分應不低于蒸汽供汽壓力加0.3Pa;熱水部分應不低于0.4MPa。 檢驗方法:在試驗壓力下,保持10min壓力不降。 13.6.2 高溫水系統中,循環水泵和換熱器的相對安裝位置應按設計文件施工。 檢驗方法:對照設計圖紙檢查。 13.6.3 殼管式熱交換器的安裝,如設計無要求時,其封頭與墻壁或屋頂的距離不得小于換熱管的長度。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一般項目 13.6.4 換熱站內設備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13.3.10的規定。 13.6.5 換熱站內的循環泵、調節閥、減壓器、疏水器、除污器、流量計等安裝應符合本規范的相關規定。 13.6.6 換熱站內管道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13.3.11的規定。 13.6.7 管道及設備保溫層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許偏差應符合本規范表4.4.8的規定。 14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14.0.1 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并應按檢驗批、項、分部(或子分部)、單位(或子單位)工程的程序進行驗收,同時做好記錄。 1 檢驗批、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應全部合格。 檢驗批質量驗收見附錄B。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見附錄C。 2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驗收,必須在分項工程驗收通過的基礎上,對涉及安全、衛生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進行抽樣檢驗和檢測。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見附錄D。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見附錄E。 14.0.2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檢驗和檢測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及閥門水壓試驗。 2 排水管道灌水、通球及通水試驗。 3 雨水管道灌水及通水試驗。 4 給水管道通水試驗及沖洗、消毒檢測。 5 衛生器具通水試驗,具有溢流功能的器具滿水試驗。 6 地漏及地面清掃口排水試驗。 7 消火栓系統測試。 8 采暖系統沖洗及測試。 9 安全閥及報警聯動系統動作測試。 10 鍋爐48h負荷試運行。 14.0.3 工程質量驗收文件和記錄中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 開工報告。 2 圖紙會審記錄、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 3 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4 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設備出廠合格證及進場驗收單。 5 隱蔽工程驗收及中間試驗記錄。 6 設備試運轉記錄。 7 安全、:衛生和使用功能檢驗和檢測記錄 8 檢驗批、分項、子分部、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9 竣工圖。 附錄A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和分項工程可按附表A 劃分。 附表A---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和分項工程劃分 分部工程 序號 子分部工程 分項 工 程 建筑給、排水及采工程 1 室內給水系統 給水管道及配件安裝、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給水設備安裝、管道防腐、絕熱 2 室內排水系統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裝、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裝 3 室內熱水供應系統 管道及配件安裝、輔助設備安裝、防腐、絕熱 4 衛生器具安裝 衛生器具安裝、衛生器具給水配件安裝、衛生器具排水管道安裝 5 室內采暖系統 管道及配件安裝、輔助設備及散熱器安裝、金屬輻射板安裝、低溫熱水地板、輻射采暖系統安裝、系統水壓試驗及調試、防腐、絕熱 6 室外給水管網 給水管道安裝、消防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裝、管溝及井室 7 室外排水管網 排水管道安裝、排水管溝與井池 8 室外供熱管網 管道及配件安裝、系統水壓試驗及調試、防腐、絕熱 9 建筑中水系統及游泳池系統 建筑中水系統管道及輔助設備安裝、游泳池水系統安裝 10 供熱鍋爐及輔助設備安裳 鍋爐安裝、輔助設備及管道安裝、安 全附件安裝、烘爐、煮爐和試運行、換熱站安裝、防腐、絕熱 附錄B檢驗批質量驗收 檢驗批質量驗收表由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填寫,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并按附表B填寫驗收結論。 附表B---檢驗批質量驗收表 工程名稱 專業工長證號 分部工程名稱 施工班、組長 分項工程施工單位 驗收部位 施工依據 標準名稱 材料數量 / 編 號 設備/臺數 / 存放處 連接形式 《規范》章、節、條、款號 質量規定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 監理(建設)單位驗收 主控項目 一般項目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 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 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 監理(建設)單位驗收結論 監理工程師: (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 附錄C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并按附表C填寫。 表C---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表 工程名稱 項目技術負責人服號 子分部工程名稱 項目質檢員證號 / 分項工程名稱 專業工長證號 分項工程施工單位 檢驗批數量 序號 檢驗批部位 施工單位檢查評定結果 監理(建設)單位驗收結論 l 2 3 4 5 6 7 8 9 10 檢查結論 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 驗收結論 監理工程師: (建設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 年 月 日 附錄D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專業項目負責人、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并按附錄D填表。 附表D---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表 工程名稱 項目技術負責人證號 / 子分部工程名稱 項目質檢員證號 / 子分部工程施工單位 專業工長證號 / 序號 分項工程名稱 檢驗批數量 施工單位檢查結果 監理 建設)單位驗收結論 l 2 3 4 5 6 7 質量管理 使用功能 觀感質量 驗收意見 專業施工單位 項目專業負責人: 年 月 日 施工單位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設計單位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監理(建設)單位 監理工程師: (建設單位項目專業負責人) 年 月 日 附錄E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附表E由施工單位填寫,驗收結論由監理(建設)單位填寫。綜合驗收結論由參加驗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設單位填寫,填寫內容應對工程質量是否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及總體質量作出評價。 附表E 建筑給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表 工程名稱 層數、建筑面積 施工單位 開/竣工日期 項目經理順號 專業技術 負責人服號 項目專業技術 負責人/證號 序號 項 目 驗 收 內 容 驗 收 結 論 l 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共--子分部,經查--子分部; 符合規范及設計要求 子分部 2 質量管理資料核查 共 項-經審查符合要求 項 3 經核定符合規范要求 項 4 安全、衛生和主要使 用功能核查抽查結果 共抽查 項 符合要求 項 經返工處理符合要求 項 5 觀感質量驗收 共抽查 項 符合要求 項. 不符合要求 項 綜合驗收結論 施工單位 設計單位 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 參加驗收單位 (公章) 單位(項目)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章) 單位(項目) 負責人: 年 月 日 (公章) 總監理 工程師: 年 月 日 (公章) 單位(項目) 負責人: 年 日 月 年 日 月<?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