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文件<?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渝建價發[2004]17號
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關于進一步明確調整定額人工價格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市)建委,各有關單位: 《關于發布市場“人工結算價"的通知》(渝建價發[2000]78號文)自2000年12月25目執行以來,對我市工程造價實行動態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為了更好地適應建筑市場發展需要,維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客觀地反映建筑市場人工價格和建設工程實際成本,現將定額人工價格調整的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凡執行1999年《全國統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重慶市基表》、《重慶市市政工程預算定額》及2000年《重慶市裝飾工程價定額》、《重慶市安裝工程單位基價表》、《重慶市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重慶市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預算定額》的建設工程,均應調整定額人工價格。 二、定額人工價格調整,應參照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發布的“市場人工信息價",結合工程所在地的市場人工價格進行調整。 三、調整的人工價差不計取各項費用,但應計取定額管理費和稅金。 四、本通知從<?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2005年1月1日起在新開工的工程中執行。原《關于發布市場“人工結算價”的通知》(渝建價發[2000]78號)文件同時廢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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